苏联 “美国式道路”或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失败
最后来看秦先生揭批的本人文章中的“硬伤”问题。其重点是,斯大林之后的赫鲁晓夫和勃涅日涅夫时代,苏联农业的状况究竟如何?这里,我与秦先生的最大分歧在于究竟如何理解赫鲁晓夫及其之后苏联农业改革的问题。
秦先生指出了笔者的一个笔误,“赫鲁晓夫执政七十年代”,其中漏掉了“之后”二字,本是对应前面的斯大林“之后”。但是,秦先生却一口咬定,这不是笔误,而是“外行”的证明,即根本不知道七十年代是勃涅日涅夫执政!笔者原文其实应该如下:“斯大林之后的赫鲁晓夫执政以来,实行了一系列针对斯大林模式的放权让利的农业改革,但正是在赫鲁晓夫执政之后的七十年代,苏联再度出现严重的粮食匮乏”,前一段落讨论的是斯大林模式“之后”并没解决苏联的粮食问题,这里讨论的是赫鲁晓夫执政十年的放权让利“之后”(即勃涅日涅夫时代),苏联的粮食问题变本加厉。如果我认定赫鲁晓夫执政是七十年代,同一段落中为何需要谈1963年的问题?1963年从何而来?难道是从斯大林时代来?秦先生的指控怎么不顾及原文的基本逻辑呢?
1963年,即赫鲁晓夫改革后期,苏联粮食出现严重危机,导致苏联第一次不得不进口西方的粮食;至勃涅日涅夫时代,则恶化为长期依赖粮食进口,成为“净进口国”,这本来是苏联农业史的基本共识。我的文章中说得很明白,“赫鲁晓夫不得不恢复战后早就停止的凭卡制度,苏联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从国外进口大量粮食”,而“1973年苏联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粮食净进口国”,很清楚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进口粮食与粮食“净进口”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本段的行文逻辑是按照赫鲁晓夫时代到勃涅日涅夫时代的顺序,综合起来先讨论粮食问题,再讨论农业生产问题的。而上述两条资料来源于《苏联兴亡史论》中两个完全不同的章节,即第十九章: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历史上的第一场改革,和第二十章:对苏联走向衰亡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的勃涅日涅夫时期,两个时期划分得非常清楚。
错!赫鲁晓夫时代苏联粮食有出有进,但一直是净出口。正如下文所言,苏联粮食净进口是出现在赫鲁晓夫下台后。而且即便到那时咱们抓住这净进口说事也是偏见。1970年代苏联大量进口粮食是不假,但那时苏联人均产粮、尤其是人均用粮水平与斯大林时期相比,更加不用说与我们相比要高出多少。
秦先生在这里故意混淆我在文章中说的两个不同的“第一次”,即第一次进口粮食的赫鲁晓夫时代和第一次成为“净进口国”的勃涅日涅夫时代。但事实是:我从来就没在文章中说赫鲁晓夫时代粮食是“净进口”,因为我从来就没看到过这样的史料,秦先生完全是无的放矢。
这是典型的“反修”时代语言:说什么赫鲁晓夫的农业比斯大林搞得差,而我们则比斯大林、当然更不用说比赫鲁晓夫搞得好。开的什么玩笑?按西方国家的标准看,苏联农业的确糟糕,赫鲁晓夫时代亦然。但说赫鲁晓夫时代比斯大林时代乃至中国改革前更糟,无论西方还是苏联,包括苏联解体后以揭丑为能事的年代,都从未有过这种观点。这种神话只出现于“反修”时代的中国。
但是,本人文章里根本就没有把苏联农业与中国农业进行任何比较叙述,也就没有比较赫鲁晓夫与斯大林时代的农业孰好孰坏,我只是根据史料指出:赫鲁晓夫时代出现过严重的农业危机,以上指控完全凭空虚构。我的基本立论是:从斯大林时代到赫鲁晓夫、勃涅日涅夫时代,再到戈尔巴乔夫时代,苏联从来就没真正解决好粮食和农业问题!
赫鲁晓夫时代究竟有没发生粮食危机,究竟有没有进口大量的粮食,只要查一下的赫鲁晓夫英文词条,就能够正常的看到清楚的解释:
有趣的是,这一段叙述在“后”反修时代的中文里却消失了。秦先生也许会说,英文维基的“反修”话语不过是“冷战时期西方的渲染”,那么我们的角度来看俄罗斯人自己怎么说。
根据《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中的披露,其实在 1961年赫鲁晓夫想使得农业发展的企图已经“无功而终”,1961年的谷物收成是近五年中最低的。秦先生反驳说:赫鲁晓夫接任后如果粮食报酬连续十年“逐年减少”又没有别的报酬,农民还能活下来吗?赫鲁晓夫的确热衷于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但是我们要看前因后果。1961年赫鲁晓夫实行货币改革,国家与合作社贸易中确定的价格是:国家用一个新卢布代替十个旧卢布,这导致农民用非市场的方式,即大量减少对城市居民的副食品供应。在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赫鲁晓夫于1962年决定采取经济措施刺激农产品的生产,即把肉类价格提高35%,油类提高25%,这也属于秦先生歌颂的: “(赫鲁晓夫时代)在提高收购价和扩大自由交易比例方面还是有可观进展,集体农庄售粮的积极性也有所提高”。
但是,按下葫芦起了瓢,这样改革的直接后果就是上述提到的诺沃契尔卡斯克工人大罢工。工人们喊着“肉!肉!提高工资!”并且写下了“把赫鲁晓夫当肉!”“打倒赫鲁晓夫政府”的口号。工人们的遭到了武装,23人(比说的多一人),87人受伤,其中三人因伤势过重而死亡。116人被捕,其中14人受审判,7人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判处十至十五年监禁,这一事件成为赫鲁晓夫垮台的严酷标志。该书给这一章的标题正是:“把赫鲁晓夫当肉”!
接下来的故事轮到了1963。在《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中,特别为1963年开辟了一章,题目为“1963年的黄金面包”:
1963年收获一亿零七百五十万吨谷物,也就是比1962年几乎少了三分之二。国家在谷物生产上滑倒了1955年的水平。因为立即就限制用谷物喂牲口,所以就开始宰杀牲口。结果肉类生产是增加了,而挤奶量下降到六千一百二十万吨,即低于1959年的水平。赫鲁晓夫保证国家肯定能解决粮食问题,在肉类、牛奶和油的生产上按人口平均能轻易地超过美国,现在这话就站不住脚了。
用A.阿朱别伊的线年开始感觉到面包供应断断续续。为这事写的信像潮水般涌向报社(《消息报》)。作家诺索夫写道:“1963年秋天面包厂停止了计划中的长面包和圆面包烘烤,糖果车间关闭。白面包凭盖了章的证明只供给某些病人和学前儿童。”面包商店里规定只能限卖手头拿的面包,卖的也只是灰不溜秋的长面包,这是掺了豌豆做出来的。
阿朱别伊写道:“赫鲁晓夫提议(也许,这是明智的)某个时期用票证,以制止人们用粮食喂牲口。但是事关威信的想法占了上风。决定从国外购买一些粮食。”买了九百四十万吨谷物,也就是每年总收成的10%。购买谷物靠的不是那时收入还不怎么多的石油和天然气,而是黄金。相当一部分吃掉的面包是黄金换来的。[37]
事实上,1963年的农业失败,正是赫鲁晓夫的滑铁卢之战。赫鲁晓夫上台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粮食上的成功来源于大规模垦荒,其粮食产量的一半来自新垦区。[38]但是这却是靠“粗放型增长”,当时的农业部长后来评价说:“50年代中后期,当我们大家可以向农业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的时候,他(赫鲁晓夫)把赌注押到了大规模开垦荒地上面,当然,这样做见效很快,成果也很显著,但从长远来看,明显是个错误的决定。更为致命的是农业领域发生了战略性转变,转向了粗放型增长,而我们的计划是要转为集约化农业。”[39]即便如此,至1960年底第六个五年计划也并没有完成既定的粮食指标,1965年收获的粮食甚至少于1960年。[40] 可以想见的原因,新垦地带来了环境生态平衡的问题,垦荒后期大量土地被风沙侵蚀,而赫鲁晓夫却不允许休耕。
赫鲁晓夫农业改革的重要一章是对 “美国式道路”的迷信而大力推广玉米培养种植,作为发展畜牧业的经验,结果却以失败而告终。1955年苏共中央一月全会上,他在《关于增加畜牧业产品生产》的报告中,就极力鼓吹美国用扩大玉米种植来增加畜牧业的经验。[41]这一年他派遣代表团去美国衣阿华州玉米带考察,被衣阿华的大农场主罗斯韦尔加斯特(Roswell Garst)游说去参观他的大农场。结果是这个衣阿华玉米商后来成了赫鲁晓夫的座上宾,多次访问苏联,还卖了4500吨玉米种子给苏联。[42]赫鲁晓夫1959年轰动世界的美国之行中,去戴维营与艾森豪威尔见面之前,特别去衣阿华州加斯特的大农场做客并讨论玉米种植问题,加斯特和赫鲁晓夫手拿玉米棒子的电影镜头和照片一时间传遍美国。[43]但是,强力推行玉米种植的结果是:玉米并不适合在苏联推广,产量不高,其经济效益比其他饲料作物要差,而且扩大的玉米种植挤掉了冬小麦种植的面积,影响了谷物的增产,这导致他的畜牧业发展计划严重受挫。其标志性事件是,梁赞州的党委书记为了迎合他的畜牧业要赶超美国的壮志,虚报指标,为此梁赞州所有的牲畜都送去屠宰,并且在全国采购肉来达成目标,还是远远完不成指标。欺诈败露,该党委书记自杀,这一事件成为著名的丑闻[44]。开垦荒地运动与强制扩大玉米培养种植面积,都是赫鲁晓夫在苏联推行现代化“美国式”农业道路的体现。
其实,我在长文中对赫鲁晓夫和勃涅日涅夫时代农业问题资料的有限援引并非本人杜撰,而是来自于《苏联兴亡史论》这部由中国资深的苏俄经济史研究专家和苏联问题专家陆南泉、姜长斌、徐葵等教授领衔担纲的著作,属于国家重点课题。也许是因为我的引用(对此,我很抱歉),秦先生高调指控该书的硬伤“比比皆是”。
秦先生的证据来自苏俄史研究前辈刘祖熙教授给人民出版社的函,说该书把沙皇的顺序弄错了,“还出了尼古拉三世的笑话”,但是却不给出这封函的出处,也不给出该函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读者无法验证,这样的做法已经很不“学术”。但即便有上述细节问题,从逻辑上讲,对于这部六十余万字的集体著作来说,可完全通过修订来逐渐完备,而不应该成为全盘否认该书学术成就的证据。
其实,秦先生应该直接引用前辈学者高方教授在2003年的书评《从斯大林功过看苏联兴亡评苏联兴亡史论》[45],该书评已经用专门一节指出了该书的欠缺与差错,包括尼古拉三世的失误。但是这并不妨碍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全书洋洋洒洒六十五万余字,给人敢立新论、耳目一新的震动”,是富有创新之作,这样的结论大概是秦先生不予引用的原因吧。另外的代表性书评是郑异凡教授《一代兴亡从头评说 读苏联兴亡史论》[46],郑教授指出该书2004年再版的时候已经接受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修订了某些不准确的说法。尽管郑教授也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和批评,但是对于该著作的学术水准是充分肯定的,“从总体上说,在苏联剧变问题研究上,我们听到了颇有分量的、较为系统的另一种声音。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史论》把我国苏联剧变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是一部值得关心苏联剧变的人士一读的学术著作,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认为这本书已经解决了人们的所有疑惑,也不是说本书已经十全十美。”这些都属于正常和真诚的学术批评。从学术界的评价来说,该书已经被公认为重要的标准性成果,2009年北师大世界史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华教授在《国内学界近三十年俄国史研究之思考》[47]的总结文章中,把该书与曹维安教授的《俄国史新论影响俄国历史发展的基本问题》等书并列为新世纪以来的代表性著作。但是秦先生自视甚高的《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村社传统与俄国现代性之路》一书,却并没有被提及。这些学术界的评判,应该能给我们一些参考。
对于真正的学术批评,应该虚心接受,这是基本的学术原则。但是利用学术批评来扣帽子打棍子,则是另当别论。
现在来看秦先生涉及到1963年问题对我的“校勘”。请注意这里面藏着的玄机:
1963年粮食产量甚至不到战前的一半。(天下奇谈!整个这段话几乎句句硬伤,错得让人不忍卒读。本来,吕新雨对苏联史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她这段话出注说是引自《苏联兴亡史论》第562-563、634-637、694-698页,人民出版社,2002年,但是这本书虽然号称“国家重点课题”,又是由专出“官书”的中国第一号出版社出版,却偏偏硬伤极多,行内人早就指出它连俄国沙皇的顺序都颠倒错乱,还闹出了“尼古拉三世”的笑话[参见北大刘祖熙教授致人民出版社函]。而就在吕新雨引用的这几页里,非专业人士也应该能看出的硬伤也比比皆是[例如“1954-1959年间,苏联农业产值以平均每年70%的速度增长”,我的天!连续六年几乎每年翻一番!还是农业!诸位看官你们相信么?
如果读者没有被秦先生非凡的“修辞”惊呆了的话,能够准确的看出这里有两个史料问题。一个涉及到1963年的粮食产量,一个涉及1954-1959年的苏联农业产值。但其实,我的文章仅仅涉及第一个问题,即1963年问题。而1954-1959年苏联粮食产值问题,我的文章里根本就没有涉及!既然与我的文章无关,怎么怪罪于我呢?秦先生的发明是找到我的引证涉及的页数,然后声称:“就在吕新雨引用的这几页里,非专业人士也应该能看出的硬伤也比比皆是”,让读者误以为:首先,这里有“比比皆是”的硬伤;其次,这些“硬伤”都是我文章里引用的。事实是,秦先生费尽心机找到的两个“硬伤”,其中一个与我的文章毫无关系。
我在文章中引用《苏联兴亡史论》中关于1963年粮食产量不到战前的一半,经秦先生查对,应该是分得的粮食报酬不到战前的一半,是我引证疏失,就此而言,也仅此而言,我欢迎秦先生的教正。但是,既然明知道是引证疏失,并非有意,又何以得出秦先生的所谓“信口开河完全不顾原文”、“凭空捏造” 的结论呢?正是本着对学术负责的态度,我对所有的资料来源都给出了出处,以方便核查。如果引用有误,自然应该改正,但这和“凭空捏造”是一回事吗?相反,秦先生文章在引证时却常常不给出处,该作何说?何况,集体农庄作为劳动报酬的粮食与粮食总产量之间是高度关联的,我的基本事实判断并没有错,即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到1963年的确出现了严重危机。相比较于秦先生认定凡说赫鲁晓夫时代农业有危机就是“偏见”和“反修”话语,就这样的判断而言,究竟是谁更“错”!
既然秦先生查明了事实,即1963年农民所得粮食报酬只有战前的一半,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读者因此得出悲惨的结论,秦先生辩护说,但这并不代表农民生活不好,因为他们还有粮食以外的报酬,他们有货币化报酬!“苏联集体农庄庄员报酬的货币化本身也是一种进步”,“(1963年)苏联集体农庄庄员报酬的货币化程度已经大大高于战前,该年庄员包括货币的总报酬按西方标准的确很低,但仍高于丰收与正常年景的此前三年”。但事实是,1958年集体农庄一个人每日的劳动报酬所得货币与实物报酬合计为1.56卢布,五年后的1963年,增加到1.89卢布,五年期间一共增加36戈比,即一个人每日的劳动报酬每年增加7戈比[48],这就是秦先生为赫鲁晓夫农业改革辩护的“进步”,七戈比。
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对农业进行大量的财政补贴,但是农业产值却不升反而一下子就下降(又说外行话了!苏联农业的确是效率低下,你能够说是增长率下降,乃至趋于停滞,但是说产值下降、甚至“一下子就下降”又是信口开河了。苏联农业产值按可比价格计,战前最高值是四百九十三亿卢布,赫鲁晓夫时代的1961-1965年平均为八百二十八亿卢布,勃列日涅夫时代的1976-1980年平均为一千两百三十七亿卢布[A. M. 普罗霍罗夫:《苏联百科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261页],这是“一下子就下降”?!)
我这句话的依据来自以下资料:“农业连续多年的不景气,给苏联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它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率下降的主要的因素之一。例如,1979年谷物产量与农业产值分别比上年下降26.4%和3.1%,这使得当年的国民收入增长率下降为3.4%。”[49] 请问农业增长率会下降,农业产值为什么不会下降?难道农业增长率下降的时候,农业产值却是上升的?这里,秦先生其实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游戏:我说农业产值下降是指在勃涅日涅夫时代,但是秦先生却把战前和赫鲁晓夫时代的数据拿来比较,从而得出苏联农业产值是上升的,所以吕新雨又“信口开河”说“外行话”了!好吧,举一个今天中国的例子,温铁军教授曾在2001年指出:
“去年末中国粮食总产值下降9.9%,产量减少960亿斤。这是历史上从来就没过的。不仅是理论界,决策界也很担心。”[50]
秦先生是否要把前民国时代和前时代粮食总产值的数据拿出来比一比,以证明我们的农业总产值不可能下降?大家尽可放宽心!
整个这小节还充斥着逻辑和常识上的硬伤。例如吕新雨既责怪苏联集体农庄卖粮太多,实物(粮食)分配率低,又责怪它没有实行“按月支付报酬”。她竟不知道只有货币报酬才便于实行月薪,在实物分配时代粮食哪有“按月支付”的?吕新雨显然从未当过农民,不知道我国的人民公社当年只有“年终分配”和多熟制地区的“夏收分配”,我插队时农民羡慕供销社职工的说法就是他们能够“月月添熟”。而苏联农民当时未普遍实行月薪制,也恰恰是因为“作为劳动报酬的粮食”实物分配比例还不够低,货币分配的比例不够高。
这一段指控很无理,根本不顾基本的史实。赫鲁晓夫为实现农业的工业化管理,改革了集体农庄年终分配制度,1956年苏联决定实行按庄员在公有经济中所做的全部劳动日发给预付款制度,即年初以卢布对劳动日单价进行估算,然后按月预支报酬,到年终结算。预付款由货币与实物两部分构成。集体农庄建立滚存的货币基金和粮食储备。预付基金来源于25%的农产品出售的收益和50%的采购预付金,苏联银行对这两项来源列入特别往来账务,以保证兑现。[51] 从1957年起,集体农庄逐步改行货币形式的报酬,1960年货币在苏联农庄报酬中的比重达62%。[52]作为历史学家的秦先生怎么可以用他在中国“当农民”的经验就推断苏联的历史呢?这个制度是否成功,另论。但是这个改革本身却是基本事实。
农业生产率越高,所用劳动力越少,在吕先生看来就越是证明“农业凋敝”,照此看来生产率最高农民最少的美国农业当然比苏联更“凋敝”得多,而我国改革前80%的劳动力搞饭吃还解决不了粮食供给,当然就是“农业繁荣”之证了。
以上驳论针对的是本人如下叙述:“农庄庄员不得不大量流入城市去谋生,有的州的集体农庄有劳动能力的人在七年的时间几乎减少一半,这正是由于农业凋敝而产生出的民工潮。”事实究竟如何?来看俄罗斯农业专家给出的这一段材料,可以与《苏联改革兴亡史论》的材料互相印证:
50-60年代之交,随着农业改革的空转,违背1953年九月全会的原则,农村居民尤其是青年人向城市的流动在加强。农村人实质上具有自由选择在啥地方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在此条件下,慢慢的出现了自发的、不受国家调节的流动。流动的理由十分充分。这里既有已经谈到的改组机器拖拉机站的一些消极后果及对从事个人副业的人利益的侵犯,也有在扩大集体农庄,特别是强迫一些村庄搬家时所犯下的不应该犯的错误,等等。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在1960-1964年离开农村的700万人当中,有600万人年龄在17-29岁之间,也就是青年人。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不仅是城市的农产品消费的人在增多,而且最危险的是,农村劳动生产率因年轻人流失,农村人口老化而下降。1962年,出现了战后时期国内城市居民数量第一次超过农村居民数量的情况,两者的数量相应为1.112亿人和1.086亿人。
这样,由于客观原因,也由于主观原因,农业越来越落后于城市居民的需求,也不能满足畜牧业部门对饲料的需求。[53]
赫鲁晓夫时期的农业改革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其思路正是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方式来对待农业和农村,这样的城市中心主义的“美国式道路”,即对现代化大规模资本主义农业的盲目崇拜,正是我们今天特别要引以为戒的。为说明问题,这里对上述材料的概括性内容再多一些解释。
赫鲁晓夫最著名的改革有强制实行集体农庄的合并,把集体农庄变成国营农场,伴随着这些合并的则是乡村居民离乡背井的迁徙。建大型的城市化村镇,把农民从分散的小村庄迁移到大的城镇居民点,禁止个人副业经济,取消集体庄员的宅边地、自留地,如果土地太远不方便干活怎么办?建“野外营地”!而消灭村庄,推广“观赏性的农业城市”却演变成一场灾难:
“合并扩大了集体农庄,放弃了村庄,使它们荒芜了,本来近在咫尺的乡村面包和新鲜的牛奶,结果却要从城里运来了。当然,慢慢的出现运送间断的情况,也出现了排队购面包和牛奶的现象,这在过去农村是不可想象的!”
“为了这种做出来让人看的生活,往往是动用警察把人们迁到围墙下有公共厕所的公家的住宅楼去。与此同时被离弃的村庄被宣布为没有前途。院子里长起了飞蕨,广播电杆歪斜了,倒了,水井填了,学校教室被钉死了,风吹动着它屋顶上方被遗忘的发白的旗帜。”[54]
另一个重要措施是取消国家办的拖拉机站,把所有的农业机械设备强制卖给集体农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机器使用的效率。但是,这却消耗了集体农庄在1954-1955年因为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积累的财力,这本是1953年9月赫鲁晓夫上台后在的苏共中央全会上宣布的《关于逐步发展苏联农业的措施》给农民的大红包,即大规模提高国家食品采购价,这也是秦先生高度赞扬的。但是,结果却是:“如果有一些百万富翁农庄从这场改革中得到了好处,那么绝大多数农庄陷入危机境地”,“集体农庄的债务成为它们后来几十年的沉重负担。在戈尔巴乔夫改革进程中经常谈到集体农庄亏损,就产生于赫鲁晓夫把拖拉机站卖给集体农庄的决定。”大部分作为国家雇员的技术专家离开农庄去了城市,“他们害怕失去自己的地位,变成和农庄庄员一样的人。紧接着设备立刻就不再使用,因没有了专业服务。从20年代末起,1958至1961年间第一次出现了减少农业机器总数量的情况。”[55] 而失去了市场的农机制造商也因此大大萎缩。赫鲁晓夫在1953年9月全会上提出的农业发展目标,到1982年苏共中央五月全会还在《苏联粮食计划》的框架内再次提出,“这表明赫鲁晓夫三十年前提出的目标还未达到。(众所周知,1982年至1990年的粮食计划也没有完成。)”[56]即赫鲁晓夫上台后提出的粮食目标,直到后勃涅日涅夫时代都没有完成。
试问,出现这样的局面究竟是属于农业“凋敝”,还是隶属于农业繁荣?赫鲁晓夫时代的农业状况,可以用“劳动生产率高,所用劳动力少”的美国式模式来解释吗?恰恰相反,正是赫鲁晓夫推行“美国式道路”的失败,才导致其农业改革的破产,这才是我和秦先生最关键的分歧!从这里,读者能够理解为什么秦先生不惜以违背历史基本事实为代价为赫鲁晓夫辩护,他是要为赫鲁晓夫推行的“美国式”农业改革道路辩护。
至于改革前中国劳动力的80%都是“搞饭吃”的农民,这一数据也违背了他自己反复声称的70%,这凭空多出来的10%,又从何而来?秦先生的证据何在?
秦先生处处以美国为典范,对于我关于美国式道路的讨论,有长段精彩批判:本来列宁讲的“美国式道路”只是以民主方式在俄国公平解决土地问题以发展资本主义的一个比喻,与美国的真实历史并无太大关系。但吕新雨先生技痒难耐,关于美国一谈就是两万字。同样是硬伤密集。我就没法引整段了。就引一句吧:我说美国农民“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不是依附农民”,吕新雨煞有介事地反驳道:“美国的农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是租佃农场主。”就这一句话就有三处错:其一,自由农场主与依附农民当然是两回事,但自由家庭农场与租佃农场难道是互不包含的两回事,可以说什么“不是而是”?租地农场主“不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难道是农奴不成?其二,吕先生此驳意在说明美国农民很不幸,她大概认为只要指出他们是“租佃”户,就成了我们所说的“苦大仇深的老贫农”,就像她只要指出苏联农民减少了,就断言他们肯定成了我们这里那种“农民工”一样。我上文说过这位“学者”不懂列宁,现在看来她更不懂马克思,不知道马克思《资本论》中讲的典型资本主义农业主正是“租地农业家”,不仅家庭农场,甚至大农场在马克思笔下也是租地经营的!其实在市场经济中,农场主为增加资本流动性,避免大量资本冻结为地价,而选择租地经营,就像企业家从银行贷款投资、而不仅仅用自己的钱投资一样,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吕先生不会指一个企业家因为贷款融资就“不是自由的企业家,而是杨白劳”吧。其三,尽管资本主义农场租地经营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如果说英国农场都远远不全是马克思描述的那种租地农场(这方面当代的研究成果很多),美国就更不用说了。美国当然有租地农场,但整体而言却与吕新雨强调的相反:美国租佃农场历史上最高也只占到农场总数的37%,现在只有10%(董正华:《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科学与现代化》2005年第五期)。相对于英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而言,农场主自有地的比例很高无疑是美国农业的特点之一。
这里答复如下:一,秦先生认为列宁说的美国式道路,是“民主方式”在俄国解决土地的资本主义发展问题,但秦先生的“民主方式”在列宁那里体现为土地国有化和土地社会化的结合,这却被秦先生批判为反动的民粹主义,所以,秦先生已经了列宁的美国式道路的真正涵义。而接下来说秦先生自我招认道:列宁的美国式道路只是一个“比喻”,与美国的“真实历史”并无关系,这不过证明了我的七万字并非无的放矢,我要说明的恰恰是什么是真实的“美国式道路”。通过把列宁的概念与历史事实进行脱钩,就能证明秦先生的正确性了吗?恐怕正相反。
二,秦先生故意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租佃制度,即资本主义农业的“级差地租”和为生存的“粮食地租”,而这个区分恰恰是本人文章的立论基础。本人七万字长文中特别强调了俄国经济学家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此的区分,杜冈批评马克思把工业研究的论断用在农业方面,即资本主义大农业必定战胜小农是不准确的。他通过两种租佃制度的区分,深刻地指出:李嘉图的级差地租学说,即土地占有者通过对土地进行资本主义耕作而得到的地租,与租佃土地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糊口的“粮食地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斯托雷平改革后的俄国出现的租佃形式,是典型的“粮食地租”。粮食地租价格的高低不是由该地农业的纯收入决定,而是由农民对土地的需求程度决定的,人口越稠密,农民越需要土地,地租就一定更高。所以,高地租的原因正是农民日渐恶劣的处境,它与农业经济的生产力提高没关系。农民怕失去赖以维生的土地只好忍痛支付高额租金,“俄国处处都能够正常的看到高额租金与农民需求这种密切联系。农民得到土地的保证越小,他们的份地越少,越贫穷,则他们迫于情势支付的地租就越高。”[57]这就出现了贫瘠地区土地的租金反而要高的奇怪现象。所以,斯托雷平改革后,农民对地主的依附不是减少而是加强了。否认杨白劳的存在,只承认农业企业家的级差地租式的租佃制度,也是秦先生自己的理论前提所决定的,这与他否定中国土地革命的理论是一致的。
三,本人文章在讨论美国式农业问题时,清楚地区分了1862年“宅地法”期间拓荒者的租佃与之后资本型经营式租佃的区别。为了澄清问题,我把原文附上:
(秦先生)歌颂美国西进农民“那吱吱作响的大车,把资本主义制度从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美国的民主制度正是在农民占人口总数80%以上的时代建立起来的。在这一进程中农民并没有表现出所谓小私有性、小生产者或小资产阶级的保守性或反动性,相反,正因为他们是独立的小私有者而不是宗法共同体成员,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不是依附农民,一句话,是真正的小资产阶级而不是宗法农民,他们才能起上述进步作用。”[58] 但实际上,美国的农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是租佃农场主,虽然有1862年“宅地法”近乎赠与的土地,但租佃农民的比例还是很高,他们全部或部分地耕种租来的土地。这是因为这个法律出现得太晚,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实行的是以联邦财政收入为目的土地现金拍卖,它是以整块地段(Section)以至镇区(Town-Ship)形式进行的,从而使得土地商品化的出售方式与大地产投机活动结合在一起,东部土地公司凭借其在殖民地后期形成的雄厚资本在土地拍卖市场上肆意购买大片国有土地,然后以高价向移民进行小块零售,这些垄断集团作为中介进行了国有土地的二次分配,并从中获得巨额利润,所以“美国式道路的起点并不是无偿分配的自由土地,它同样表现为土地垄断权同资本的合二为一。”[59]只是在大块拍卖方式没办法吸引足够的移民进入东部,政府才被迫逐步缩小地块出售的单位面积。但土地投机商已经占有了大部分肥沃的土地,早期拓荒者买不起,而宅地法的土地多数是贫瘠的土地,“在1862年以后,可供出售和拓居的公地,大部分都是位于现在我们叫做大平原地带的半干旱地和贫瘠土地。在这些地区接受了宅地法的数十万户家庭,因旱灾而使几个季度的辛勤耕耘令人心碎地失败之后,结果不得不回到土地比较湿润的地区去”[60]。这使得许多拓荒者宁愿耕种租来的肥沃土地。1880年租佃农场占全国农场总数的256%,以后逐年上升,1900年达到355%,1920年381%,1930年达到424%的高峰,其后,完全的租佃农场主慢慢地减少,而拥有部分农场但主要租用土地进行经营的农场主却持续上升,五、六十年代达到45%左右,七十年代超过了50%,九十年代以后增加到60%以上,全部拥有的农场主比例下降,到1999年只有256%。[61]最重要的原因是小农场主资本短缺导致的对资本的依附,使得不在地主使用权与租佃农场主的经营权相分离的租佃农场现象成为“美国式”道路的关键。
不在地主使用权与租佃农场主的经营权分离的美国式道路,并非我的杜撰,黄伟仁教授在《美国西部土地关系的演进兼论“美国式道路”的意义》一书中其实已经详尽论述。这里,我的资料大多数来源于他的研究,脚注中已经清楚注明。只是这次秦先生却丧失了核查原文的耐心,为增加新的“硬伤”证据,甚至没有把我的数据与董文的数据来进行对比,就匆忙认可了董正华教授的结论,,“美国当然有租地农场,但整体而言却与吕新雨强调的相反:美国租佃农场历史上最高也只占到农场总数的37%,现在只有10%(董正华:《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科学与现代化》2005年第五期)。相对于英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而言,农场主自有地的比例很高无疑是美国农业的特点之一。 ”
其实,把秦文用的董正华教授的数据与我引用的数据比较一下,其实基本吻合,但是,我的文章后面还有:“拥有部分农场但主要租用土地进行经营的农场主却持续上升,五、六十年代达到45%左右,七十年代超过了50%,九十年代以后增加到60%以上,全部拥有的农场主比例下降,到1999年只有256%”,也就是说:美国式租佃农场模式主要是指:拥有部分农场但主要靠租用土地进行资本主义经营。再仔细看董教授给出的数据:
上述数据表明,虽然农场主完全拥有产权的农场在数量上占了一半,但是拥有土地的比重却只有30%左右,属于土地规模只有200英亩左右的小农场,而部分拥有产权的农场数量却上升到超过一半,而且都是土地超过800英亩以上的大农场。我和董教授虽然数据的来源不一,但大致接近。而根据美国联邦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美国农业统计》,1999年,“主要是依靠租用别人土地进行经营的农场主”已经上升为61.6%,而土地所有权全部属于农场主的比例则下降为25.6%。[62] 董文所说“自由的家庭农场”所占比例基本维持在50%以上,实际上的意思就是指部分产权拥有的农场,而不是完全产权拥有,秦先生误读了。也就是说,完全租佃制和完全自有地的农场模式都在持续萎缩。那么部分产权的大农场主是属于租佃农场主还是“自由的家庭农场”?
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我和董教授的分歧所在。从美国农场产权发展的历史看,美国中西部农业的资本主义道路并不是通过小农场的自由竞争兼并形成的,而是受制于高度市场化下的金融关系。部分产权拥有的大农场特点是家庭式农场,这正是美国式道路的特点,也是要害所在。董教授认为家庭农场可以走上现代化农业之路,正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家庭方式在农业生产中占有特别的优势,这一点我很赞同,无论是美国还是东亚、中国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美国的家庭资本主义大农场的模式可以打破我们对农业资本主义公司化的迷信。但是,我们并无法据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东亚的自耕农模式和中国家庭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都可以走上“美国式”现代化农业道路,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这样的推论都不充分。中国取消公社制度,国家退出,回归土地细分的家庭式承包制,其制度安排并不是从发展现代化或者说资本主义化的农业来考虑的。为什么东亚和中国都无法出现美国式的、保留家庭方式的部分产权租佃大农场?这正是美国的资本、租佃与农场的关系所决定的。即在金融资本的控制下,农场主以抵押-租佃方式获得扩大再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和土地,并以家庭农场和季节流动工互相配合的方式来减少相关成本,这是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化最重要的模式,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农场的发展规模会慢慢的大,因为只有越大才越有能力获得金融资本,而扩大的方式则是土地租佃。
美国中西部的租佃式农场最早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宅地农场主的土地抵押,以换取农业发展的资本,因为债务破产转变为抵押-租佃农场。另一部分是联邦土地分配制度导致的大部分国有土地被转为大土地投资公司手中,它们把土地分割成小块租佃获利。19世纪后期美国工业起飞,农业市场空间巨大,农场规模逐步扩大的同时也导致巨大的农业资金缺口,因此引发了巨额的金融资本西进运动,农场主的收入很大部分转为抵押利息。19世纪末的两次金融危机,抵押市场和金融市场,农场破产率达一半左右。由于农场主抵押借贷超过了后的土地价格,抵押公司以加倍利率来抵消损失,所以幸存的农场主宁可失去土地所有权,到19世纪末,约700万美国人失去农场所有权,360万从乡村流入城市。这一幕其实在今天美国的金融危机中已经重演,只不过这次是房产。不同只在于,获得所有权的抵押公司和债权人成为新的不在地主,农场管理权还保留给失去所有权的租佃农场主,因为农地需要经营。
其实,美国式农业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特色就是用租佃方式获得资本,其产权依靠部分抵押部分来扩大规模,其实质是资本以地租形式来分配利润,因此东部不在地主所有权与西部租佃农场互为条件。只是与秦先生所引据的马克思对农业资本主义的解释不同在于,租佃农场不仅是宅地农场经过抵押方式演变的,它也是超大型资本主义公司式大农场破产解体的后果。1880年代红河谷地区出现了土地公司直接经营的超大型农场,它们能不借助抵押公司直接得到东部的资产金额来源,聘用职业经理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其规模从数千英亩上升为数万英亩,采用的是工厂企业化的雇佣机械化生产,是完全摆脱小农生产方式的企业化和社会化农业方式。但是,正是因为它对资本的依赖更甚于家庭农场,一旦资金中断就无法维持。而家庭农场可以兼业、兼种多种作物和精耕细作,其家庭内部成员的劳动不用受制于雇佣关系,因此更能抵抗金融危机。1890年代末,农产品价格下降,东部投资者抛售土地公司股票,资金源中断,红河谷地带的巨型农场就纷纷解体为租佃农场。
以上这些材料我在七万字的文章中都已经较为详细地描述过。秦先生在批判的时候,为什么无视以上内容呢?这本应该是“首要而且不难的要求”。今天美国农场的情况,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周立教授2007年经过一年在美国的考察,给出了更具体和详尽的描述,它们从整个资本主义食物价格体系中所获只有5%。因此,要不变大,要不就灭亡,成了美国资本主义农场的生存法则[63]。
最后一个问题涉及的是如何评价中国的小农经济。我把40%中国农民与7%的“非农民”相加,是我没注意40%指的是占世界农民的比例,我感谢秦先生的指正,并会在再版时修订。但是同样,我的基本论点并没有因此改变,即秦先生“以世界40%的农民养活世界仅仅7% 的非农民”,并不包括农民自己的算法,是严重低估了中国小农经济的成就。占世界农民40%的农民首先养活了自己,这一点需要价值重估。如果扣除农民自己来评估中国的农业问题,其危险在于,这必然导致把中国农民的吃粮问题推向市场化来解决,这样产生的粮食危机将不仅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而这一点,正是中国必须拒绝走“美国式道路”的关键。
秦先生的设问道:“新乡土主义”新在何处?如果传统小农经济那么好,过去的革命和革命后对小农的社会主义改造所为何来?”,由此得出结论:“她喜欢的是1861年以前的俄罗斯!”首先,新乡土主义绝不是简单回到传统的小农经济,只要读过《新乡土主义,还是城市贫民窟?》一文的读者就可以明白[64]。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农业的资本主义化是根本不同的两条道路,时代农村的社会主义实践与苏联的农业道路:从斯大林到后勃涅日涅夫时代,也有重要的区别,不容混淆。至于如何总结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革的成功与失败,它究竟从何而来,该怎么样进行?走美国式资本主义大农业的道路究竟能否行得通,正是本人在七万字文,以及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致力探索的问题。至于既指控我喜欢“传统小农经济”,又说我“喜欢官办的、农奴制的公社”,纯属逻辑倒错和时空倒错的结论,
最后是一个建议,既然檄文中苦心孤诣把我和所谓“抄袭案”联系在一起,请秦先生响应朱学勤先生的号召,学习方舟子先生的榜样,到我服务的大学实名举报,而不是在媒体上含沙射影;否则,涉嫌诬陷,请秦先生任选其一。从去年开始,中国的所谓“新自由主义”势力通过大众传媒掀起欺骗与构陷的行为,是不是能够视为其理论穷途末路的标志呢?但是靠这样的手段,却无救于所谓的“新自由主义”。因为,这样的行径是对任何“自由主义”根本原则的践踏,是彻底的反自由主义,这才是今天中国的自由主义最大的危险。
[①] 秦晖:《有趣的左右“左右夹击”答杨震、吕新雨(一)》,上海:《东方早报》,2010年11月21日。
[②] 秦文指控如下:吕新雨先生要和我讨论列宁的这类思想,却不以我的专门论述为对象,甚至好像不知道它们的存在,而只拿一本讨论关中与中国农民问题的书做靶子。吕氏批秦专文,引用拙著只此一本(外加该书的一个外文版序),其中提及列宁的文字大概不过数百,这就值得吕先生做了七万字的大文章来驳斥,笔者受宠若惊自不待言。而吕先生最尖锐的质问、也能说是全部宏文用力点的所谓“秦晖隐瞒”案,除了表明她的无知还能说明什么?事情很清楚:究竟是我“隐瞒”了列宁的“土地国有化”之说,还是她“隐瞒”了秦晖对列宁土地国有化说法的大量解释与评论?这些评论如有误,吕先生大可驳斥,但说我隐而不论,这就叫人叹为观止了。吕先生与我讨论“土地国有化”,但我的有关论著她根本没看,反说我“隐瞒”,简直莫名其妙。吕先生不懂俄国史(作为“”她也根本不懂列宁)不足怪,但是写商榷文章先要了解商榷对象的论述,最起码是了解他关于所商榷议题的论述,这应该是首要而且不难的要求吧。
[③][③] 吕新雨:《农民、乡村社会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道路评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 ,《读书》杂志,2004年4期。
[④] 关于中国“封建”问题的讨论,见本人文章《乡村建设、民族国家与中国的现代性困境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纲要》,载《乡村与国家理论与历史的辩证》,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
[⑤]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33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11] 金雁、卞悟:《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村社传统与俄国现代化之路》,第292-293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12] 其具体指控如下:最要命的是,他们如此下工夫批判我,却没有读过我们在这样一些问题上的基本论著,只看了某一篇文章或几段话就对号入座,慷慨陈词动辄近万言(杨震)乃至七万言(吕新雨),却根本不知道在他们可怜的阅读范围之外我还说过些什么,我的看法根据是什么,甚至根本不知道我的完整看法! 就以吕先生而论,她的宏文主题是就列宁关于“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思想“驳秦晖”,并从俄国乃至各国农业史的角度展开对秦晖“新自由主义话语在三农问题上的批判”。吕新雨对“主义”的兴趣能够理解,这个“主义”的帽子是否合适也并不重要。奇怪的是吕先生找的靶子却是我那本主要讨论中国农民问题的《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但她却完全不涉及该书的主要内容:既不涉及“关中模式”也不涉及“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却厉色指责我“隐瞒”了列宁的“土地国有化”言论:“为什么秦晖要刻意隐瞒列宁最核心的观点(按:即土地国有化)呢?这就需要把这种话语落实到中国当下的语境中,因为秦晖需要”接下来就是一大堆关于秦晖“隐瞒”列宁观点的“作案动机”分析。也难怪,没有这些深文周纳的“动机”分析,只凭她引的拙文数百字怎能敷衍成如此长文?
[13] 曹维安:《俄国史新论》, 第361页,北京: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14]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196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15]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377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16] 我和董教授的主要分歧在于如何理解以家庭模式经营的资本主义农业(美国模式)与中国的小农经济的区别,我认为中国的家庭小农经济不可能走向美国式资本主义家庭经营模式,而董教授则认为是这是必然之路。
[17] 董正华:《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载北京:《科学与现代化》,2005年第5期,第15页。
[18] 列宁:《社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列宁全集》第十六卷,第255256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
[19] 金雁、卞悟:《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村社传统与俄国现代化之路》,第291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20] 吕新雨:《农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道路驳秦晖先生对“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阐述》,北京:《视界》,第13辑,第167-16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
[21] 秦晖:《斯托雷平如何造就了列宁答杨震、吕新雨(五)》,上海:《东方早报》,2010年12月26日。
[22] 秦晖:《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路答杨震、吕新雨(四)》,上海:《东方早报》,2010年12月19日。
[23]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163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25] 秦晖:《有趣的“左右夹击”答杨震、吕新雨》,上海:《东方早报》2010年11月21日。
[27] 秦晖:《破解“卖方缺位”的悖论国有资产如何公正地“退出”?》,见《实践自由》,第10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
[28] 秦晖:《转轨经济的比较研究凤凰卫视第84期世纪大讲堂》,见《实践自由》,第79-8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
[29]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第377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31] 姜锵:《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建议深圳率先兴建贫民区》,《南方都市报》 2008年4月14日。
[32] 2011年7月24日北京,笔者与温铁军教授的谈线] 秦晖:《“旋风”:由“案例”而“问题”而“主义”》,《南方周末》,2004年9月9日。
[37] (俄罗斯)叶梅利亚诺夫:《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张俊翔、石国雄译,第671-672页,译林出版社,2009年。
[38] N.E 泽列宁:《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的苏联农业政策》,见《历史的风:俄罗斯学者论苏联解体和对苏联历史的评价》,第140-141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39] (俄罗斯)叶梅利亚诺夫:《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张俊翔、石国雄译,第328-329页,译林出版社,2009年。
[41] 陆南泉:《苏联经济体制改革史论(从列宁到普京)》,第169-170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
[43] (俄罗斯)叶梅利亚诺夫:《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张俊翔、石国雄译,第541页,译林出版社,2009年
[45] 高方:《从斯大林功过看苏联兴亡评苏联兴亡史论》,《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3年第1期,第85-88页。
[47] 张建华:《国内学界近三十年俄国史研究之思考》,《理论学刊》2009年1期,第107-109页。
[48] 陆南泉:《苏联经济体制改革史论(从列宁到普京)》,第234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
[50] 温铁军:《“十五”时期中国农业问题及政策建议 》,见“三农中国”网站
[51] 陆南泉:《苏联经济体制改革史论(从列宁到普京)》,第165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
[53] N.E 泽列宁:《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的苏联农业政策》,见《历史的风:俄罗斯学者论苏联解体和对苏联历史的评价》,第143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54] (俄罗斯)叶梅利亚诺夫:《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张俊翔、石国雄译,第622页,译林出版社,2009年。
[55] (俄罗斯)叶梅利亚诺夫:《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张俊翔、石国雄译,第485-486页,译林出版社,2009年。
[57] (俄)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册,第614页,,赵维良、桂力生、王涌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
[58]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第341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59] 黄仁伟:《美国西部土地关系的演进兼论“美国式道路”的意义》,第3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
[61] 参见徐更生:《美国农业政策》,第17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志扬:《美国农业新经济》,第262263页,青岛出版社,2003年。
[62] 刘志扬:《美国农业新经济》,第262页,青岛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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